如果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没有规定计算方法。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若超过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人社局中的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拖欠工资的起诉或者举报,人社局中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理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与用人单位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规定的期限支付拖欠工资,逾期不支付的离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起诉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可以增加到诉讼请求中。
1、工会可以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样可以做到以人为本,共赢互利,使广大职工都能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3、工会能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4、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有助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感情,并将其转换为工作的动力。
两者之间的区别: 第一是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第二是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第三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可以按
已经构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无论几个月都是恶意拖欠。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支付工资的,构成拖欠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单位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 二、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则要看是否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是则应当认定为工亡,抢救费用和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工作过程中要是遇到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按照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是会责令单位及时补足克扣的工资,当然还可以格外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若是这种投诉无法解决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可以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