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流水单带上本人银行卡和身份证至营业网点打印即可。一般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可以发放现金给劳动者或者委托银行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如果员工是通过现金发放工资的,是不能打印银行流水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办理缴费人变更登记。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这样就办理成功了。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1点: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签订。 第2点: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双方的相关信息。 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个人信息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第3点: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试用期的话,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的。 第4点: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入职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有些公司的工作内容是另附《岗位说明书》的形式,此说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5点: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可能会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写明,同样也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只要不跟法律法规冲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 第6点: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劳动报酬有些公司会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有些公司会以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补充,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辞职,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批准。如果劳动者生病,可以持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请病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生孩子期间工资如何发放,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包括男职工,也应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不仅为了保障女职工有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还为了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可以报销医疗费。所以,不管你还生不生小孩,已经生了几个,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生育险。另外,我国生育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任何费用。所以生完孩子是继续缴还是补缴,其实对员工个人没有任何经济影响.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若超过0.5%的需报人社部备案。
工伤认定方式:《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抚恤金发放规定如下: 1、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恤金的支付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死亡的人,为前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另加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金。因病死亡的,为前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再加上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退休费用。政府继续透过现有渠道,满足支付一次退休金的规定;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支付死亡养恤金的标准和措施,按照民政部、人事部和财政部关于发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一次性养恤金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构的职工因病死亡的,仍然按照当地规定办理; 4、除上述情况外,机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死亡养恤金支付标准应从2004年10月1日调整为:4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基本退休金,以及2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金。烈士的体恤待遇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有: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