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但《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与四十二条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除了这些特殊情况以外,一日工作12小时肯定是违法的。
试用期没签合同国假前辞退不一定有补偿,除非是劳动者在试用期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才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逼迫辞职的,或者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违法情形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公司被收购后可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被收购之后,依据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约定,约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双方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履行,但是要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原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无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私了赔偿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是无效的: 一、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 三、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商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工伤期间,公司不得辞退职工,但是工伤治愈康复后,应该报到上班,没有请假而又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可以视为自动离职。工伤认定后,离职或辞退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七到十级工伤,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到六级工伤,单位必须保留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同样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到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按照法律规定,辞职时未支付的工资,应当在公司收到辞职申请并批准后即时发放。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 公司迟发工资超过7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属于拖欠工资,公司除应当支付所欠工资外,还应当支付所欠工资25%作为补偿金。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要求公司向您支付工资和补偿金。
不能。 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不可以自己解除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之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以劳动者本人或者用人单位意志改变,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用人单位自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停止缴费,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