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可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局询问。例如:扬州市最低工资为2020元,重庆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
一般情况下,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和原来的工资是一样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婚假丧假是带薪假,也就是基本工资。而奖金或者效益工资之类的是可以扣的,具体按照单位的规定执行。
流产是有假期的。 国家对流产的情况其实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丧假是带薪假,也就是基本工资。而奖金或者效益工资之类的是可以扣的,具体按照单位的规定执行。
有产假。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能享受产假,不区分是不是在试用期;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是: 男职工:60周岁。 女职工:干部55周岁、工勤人员50周岁。 女高级工属于女工勤人员应50周岁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