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列问题: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被鉴定出是跟上一个工作期间的工作有关的话,是需要负责的。 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
没签过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分以下情形处理: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而离职的,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主张双倍工资;其他。
员工因公受伤公司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繁琐。 针对参保员工全国性工作流动时,养老保障金关系的迁移需经历三大步骤: 首先是新参保地点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并向原来的参保地点发送确认接受的照会;接着,原参保地点着手处理相关迁移手续;最后,新参保地点接待所有的迁移手续及资金,在成功完成这三个环节后,即可顺利终止迁移手续。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每一步操作所需时间上限为十五个工作日,意味对于参与者而言,最多只需四十五个工作日便能完成整套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丧假作为含薪假的范畴,其相应的假期时长通常被设定在1至3个工作日之间。在休丧假期间,员工享有不得克扣的薪酬福利政策与照顾。 同时,用人单位也不应将丧假视作扣除全员奖励的借口。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当雇员身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或丧假等法定休假期内,或者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的过程中,他们有权得到雇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的工资金额。 此外,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合法参与非职场活动阶段,雇主有义务依法向他们支付薪酬。
1、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员工,如果属于违法辞退的,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员工; 2、如果属于无过错性辞退的,要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则员工没有补偿也没有赔偿。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生病后,在治疗疾病期间,一般是没有病假工资的,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在保密协议里面约定竞业限制。所以竞业限制可以写在保密协议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单位需要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