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偿金标准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具体的标准数额,由各省级政府确定。 如上海市失业补偿标准: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关于对劳务派遣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我们一直在积极落实以下几项细则: 首先,我们会在规定时间内,为每位派遣员工妥善办理人事档案的接转手续,以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针对新招聘的派遣员工,我们也会及时协助他们完成招工备案所需的各项手续,让他们能够顺利入职; 此外,针对需要在外务工的员工,我们还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其办理各式各样的证件,使各位员工在外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再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有必要,我们将负责提供并代办包含在档案中的材料证明手续; 最后,当派遣协议即将期满时,我们会按照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的实际需求,协助他们完成档案的续存或者转移,尽可能地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务。
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需具备下列生效的条件: 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所载的条款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一般必须是书面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其他。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仲裁申请书上交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内容;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如果只是事实方面的修改,则可以在开庭时直接改正,不需要另外特意申请。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对方就有义务支付赔偿金;如果对方不给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地上干活老板不给钱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公司无故降薪是可以提出赔偿的。如果是企业单方面降薪是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那么作当事人是可以提出赔偿的。 其次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拖欠工资为由,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企业存在无故降薪等行为的,那么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以及其他经济补偿。
1、如果工厂搬迁后员工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在工厂工作的,则工厂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 2、如果工厂搬迁后,搬迁的距离较远,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当给予员工补偿;如果工厂是在本市内近距离搬迁的,则即使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工厂也不需要给予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发生工伤事故之日的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的延长申请期限;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则劳动者一方能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会有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可按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
按现行的做法,工伤保险缴纳成功之后,就开始生效的。 1、新员工入职,当月无参保。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当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 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备注:当月未参保缴费,而选择下月参保缴费的情况。 假如用人单位在15号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手续,该员工在20号发生工伤,用人单位25号到社保局补缴当月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25号之后工伤的医疗待遇和补偿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2、新员工入职,当月社保已由前用人单位购买,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选择次月生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办理手续那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3、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