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工地停工待料会按照签订的合同来补偿,并且同时工人的工资依旧会照常发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停工期间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工地上工人意外死亡包工头是需要赔偿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人打了一巴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但是由于情节较轻,一般公安机关不会拘留行为人,可能会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工程停工索赔有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分别为:(1)人工误工费;(2)机械台班费;(3)剩余材料费;(4)措施管理费;(5)临时设施租赁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说说说N+1和2N+1,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公司倒闭或破产,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按职工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主要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先申请工伤(死亡)认定。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死亡证明等。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可认定为因工死亡。 二、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4)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合理。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轻微,对人体正常所造成的的影响极小,痊愈后也不会有功能障碍遗留的损伤。通常发生此类事故时,我们只需要赔偿对方就医时所生的各项医疗费用,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即可,数额不大,一般在五千元左右。 相关规定也只是明确了赔偿的标准,并没有说规定到某个具体的数额。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结合事故责任划分以及所产生费用的多少来决定,并通过双方进行协商后共同认定的。所以,并不能一概地说轻微伤就是五千元即可。
签订的医疗纠纷协议书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医疗机构可以只按协议书的约定赔偿,患者要求增加赔偿的,医疗机构可以不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1.退换,餐厅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为其退货或者换货。 2.十倍赔偿,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这里的十倍赔偿,是指此道菜价格的十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这是《食品安全法》里的规定,可能很多消费者,甚至餐饮人士都不清楚。 3.投诉,顾客可向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消费者协会等进行投诉。 除此之外记住一定要保留购物小票、保留现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