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两退三延是指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三次延期。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简单的案件,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后审查终结,移送法院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复杂的案件,一个月期满前,检察院会延期15天,到期后会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公安局再重新报检察院审查起诉。即: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 、延期半个月、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一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此反复两次退查,三次延期,即是检察院的两退三延。所有复杂案件在检察院阶段,会历时6个月左右或者更长时间。两退三延属于正常的办案程序,办案实践中经常发生,在我办理的案件中,大约70%左右是经过这个程序的。案件到法院后再延期也经常有的,复杂的案件,历时时间都会比较长,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求足够的耐心和办案技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数额立案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犯本罪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延期: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如果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对于法院受理案件后多久开庭现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在这个期限内开庭审理。鉴于目前法院比较繁忙,具体时间很难确定,建议你和法官沟通下,询问大体开庭时间。
刑事案件判决书可以邮寄,但可能要求你签送达回执。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刑事案件派出所能拖多久看实际的案情。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部门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并迅速针对受理的案件开展初查工作。如果是案情比较复杂等原因,公安机关需要较长时间开展初查工作。期间,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随时告知。对于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管辖的,应当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交通不便的地区,送达通知书的期限可延长至15日。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特别重大可延长六十日。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某些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件,或者涉及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违法犯罪案件,如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陪产并达成谅解协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可能做出不予刑事追究的处理决定。当然,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形不一样,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予以分析。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2)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3)被害人自愿和解。需要指出的是,刑事和解必须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另外,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审判期限停止计算)。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在没有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的情形下,刑事公诉一审期限为1个半月,经高级法院批准最长为2个半月。一旦出现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的情形,审判期限就要中止计算或者重新计算。诉讼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的案件过多,所以延期审理的情况屡见不鲜。 是在开庭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宣判,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在经过法院的批准之后进行延长时间。在取得新的证据的时候,还可以进行延期审理,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的原因,还可以中止审理。
刑事案件检察院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在侦察完毕的基础上,向法院公诉的时候在公诉书中注明的一项建议,就像民事案件的起诉状一样,有诉求和建议权利,既然是建议,那么从字面意思来说,法院审判时可以做参考,也可以不做参考的,从这方面来说,他对审判时候的定罪量刑影响不大。从职责分工来说,检察院公诉,代表的是国家,但是在法庭上,他充当的也只是原告的角色,说白了他的地位和被告在法官眼里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双方,对于其建议,法院可以选择采纳,也可以不选择采纳,从这方面来说,量刑建议的影响也不是很大。从法院的性质来说,他是一个居中裁判的机构,实行的是不诉不理的原则,对于检察院的公诉,法院要整体把握,居中裁判,既要听取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又要听取被告的辩护意见,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后,根据证据情况、开庭情况等做出具体的判决,所以说,对于法院出具的最终结果,是对案件的整体把握,需要参考很多方面的东西,对于量刑建议,一般来说,也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也只是参考。
刑事案件家属可以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如果被告被羁押在看守所,是否上诉,由被告决定。家属是不能代为上诉的。如果家属希望上诉,可以通过律师转达,并在刑事上诉状上签字。
刑事案件两以上个人算团伙。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为犯罪集团。依据刑法规定,二人以上实施的犯罪可以称之为“团伙”犯罪,但在人数上和组织构成上要区分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如果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第一. 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第二. 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第三. 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