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女性强奸男性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由承办法院根据案件实践情况具体安排,只要没有超过审限,均是合法的。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理完毕并宣判,至长时间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时间为准。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教唆是否有预备,一般情况下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犯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行为人犯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原则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司法中立原则。 1、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化。“减少羁押”、“逮捕与羁押分离”的理念的确立才能最终的保障人权。 2、比例原则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也体现了相应性原则,既要考虑羁押的适当性,又要考虑其适度性。 3、无罪推定原则 羁押只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审前羁押应是一种例外适用,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以非羁押诉讼为主。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设立要求对羁押措施的严格审查适用,恰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运用。 4、司法中立原则 羁押必要性审查权由处于法律监督地位的检察机关来行使,这就决定了检察官要处于中立地位,客观作出是否继续羁押的决定。
需要有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1、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
法院对非法集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犯此罪的,对集会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集会,是指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定罪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行为人构成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