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间谍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犯此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非法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4、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等等。
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新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的判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教唆他人打人一般可以是共犯。但是对于是否构成共犯关系需要通过打人者的实际年龄进行分析,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构成共同犯罪,按照其犯罪部分和犯罪大小确定主犯、从犯进行量刑。
侵占罪,属于财产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参照盗窃罪数额较大起点。各地经济不同而有所区别。
以下刑罚不适用于减刑: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一般合伙走私并贩卖武器罪既遂的量刑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需要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3、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4、主观为故意。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