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刑事诉讼时效已过,并不是说过去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不再作为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证据不足的,可以继续侦查。并非必须予以释放的。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予以取保候审。
没有退赔的,只能说依法判决,但不会加重处罚。诈骗罪,如果将钱退给对方,根据其恶劣程度来进行宣判,退还诈骗钱财只是作为减轻处罚的一种情形。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 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 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索贿罪的证据要求:主体要件的证据要求。主要包括书中的任命书、委托书、合同、档案证明、证人证言、以及证明受贿人所在单位经济性质的证据等。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可以的。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公安派出所如果对案件定性错误,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一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要求检察部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或撤销案件。 案件定性更多用于法学概念,指法院决定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定所应适用的准据法。 连结对象是抵触规则两个必要构成成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1.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 2.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也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
不算。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并且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存疑不起诉后应该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