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刑事申诉有时间限制。
刑事方面发现新罪或者漏罪的,可以继续追究(起诉)。另外,刑事部分已经处罚的,当事人还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互相独立。
两者的区别:一是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诉法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 二是诉讼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辩护、依法不予追究等的原则。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处分、调解、支持起诉等的原则。 三是证据制度。 两大法在举证责任的规定上各不相同,刑事诉讼法规定举证责任在控方。民事诉讼法则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四是强制措施的种类不一。 五是诉讼程序复杂程度不同。
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被别人拿私照威胁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最长是24小时,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分转送到看守所。 是否被公安机关拘留,根据当事人是否有重大犯罪嫌疑和其它法定情形。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正处于哺乳期的,则不能收监。
可以反抗,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不代表履行民事赔偿的,不能抵消的,还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实际损害的情况来确定。 如果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另外拒绝赔偿的行为会视为没有悔过表现,会影响减刑。
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规定参照《刑事诉讼法》的以下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必须做笔录。但没有规定次数,一般是两次。第一次是做笔录了解情况,第二次要起诉时带人去法院,让法院的人认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