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条需要写明以下内容,才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的全名。 2、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 3、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以及付款方式。 5、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如果出借人仅有转账凭证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关键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辩。 因为转账可以存在于各种法律关系中,例如买卖、租赁、投资等等都可能会产生转账。 借款人认可是属于借款或借款人虽然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但是不能有效证明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主张还款会得到法院支持。 借款人不认可是借款,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的,则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法院不会支持。”
“借钱打借条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身份信息; 二、借款信息与用途; 三、借款金额; 四、还款的期限时间; 五、借款利率与利息; 六、违约金; 七、担保人确认条款: 八、担保范围与担保期限; 九、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确认; 十、借条出具时间。”
“借条没按手印,在符合生效要件的情形下是有效的。是否按手印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条没按手印,在符合生效要件的情形下是有效的。是否按手印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条是可以打印后再由借款人签字的,但借条的内容在完整,要有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借款利息等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条起诉一般需要的证据如下: 1、借条; 2、还款期限届满的证据; 3、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其它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1、免息期的变动。免息期的时间以往是最短25天,最长60天,新规后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政策变动以及持卡人情况制定灵活的免息期,相应的用户的还款情况、是否逾期也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 2、罚息的变动。持卡人用户以往在逾期以后,银行是会收取滞纳金的。但是新规以后银行对于逾期用户不再收取滞纳金,而是收取违约金,其中收取的违约金是不再另外计算利息了的。 3、最低还款的变动。用户如果在信用卡还款的时候出现困难,那么可以选择最低还款方式来减轻压力,而最低还款额度一般设定为账单金额的10%,但现在最低还款金额是多少,主要由持卡行根据用户的情况进行灵活设定的。 4、超限透支利率变动。以往一般是按照0.05%每天来收取透支所产生的利息,但是现在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给出了一个区间范围在0.035%-0.05%之间。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综上所述,从保障基本生活的角度考虑,法院一般不会拍卖农村的房子。
父母欠银行贷款与子女没有关系。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承担自己的债务;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父母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发展迅速。民间借贷的大量出现,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满足了部分市场主体的资金需求,但同时也使民间借贷纠纷大幅上升。 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先后经历了两次修正: 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发展迅速。民间借贷的大量出现,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满足了部分市场主体的资金需求,但同时也使民间借贷纠纷大幅上升。 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先后经历了两次修正: 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