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宅基地房屋超建后,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者由村委会征收超占部分的有偿使用费,也可以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上注明超出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者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规划重新建设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所以,宅基地房屋超建,要根据村委会实地考量后,才会作出具体的处理。
1、可以; 2、个人承包取得的收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所以在承包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可作为遗产继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并未导致农户的消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未终止。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或去法院起诉; 2、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
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抵押登记应当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只有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该地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取得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 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征用土地应遵循的原则是按照被征用地块原有实际用途来给予相应的补偿。 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所明确提出的征地补偿标准,其基础是保证被征地居民能够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准不受到任何损害,把这视为最为根本的准则,在此基础上,向被征收方给予尽可能合理且公正的补偿。 此外,新版的土地管理法还对征地补偿款项的构成进行了完善和调整,新增了两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便是社会保障费用以及针对村民住房的补偿费用。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
若您签订了一份可使用土地长达20年的合同,此种情况下,您仍然无法获取该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在我国,土地均归属于国家所有。 因此,您所能做的仅仅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利用,而无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然而,请注意,土地使用权限的期限将依据土地的具体类别予以设定。 当土地使用权限期满之后,当事人只需前往房管局办理续期手续即可。
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