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被强拆不服的解决方式有: 1、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违建已被强制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在政府可以强拆,需经过法定程序。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
农村违章建筑可以强拆。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履行报批程序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首先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或者是承包地,虽然它们同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给,它一般是为了让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生活条件的。
土地确权少地了的处理方式是: 1、权利人发现少地时及时提出,并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重新测量的要求。 2、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权利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处理要求,要求重新丈量土地,直到面积正确为止。 3、如果测量后发现实际面积确实少了,权利人可以申请采取后期补偿的方法,要求补足。如果集体无法调整的,可以不调整,维持现状。 4、如果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承包土地合同可以写明发包方、承包方详细信息;土地的面积、位置;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地上物的处置;承包金及交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
征收集体土地后,如果一年内未进行开发的,可以征收闲置费用。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是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重要制度,许多国家的法律均有相关规定。 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为: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
非法占地的处罚: 1、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竞争性谈判的时间规定是:竞争性谈判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不得超过30天,其是采购人与投标人在已公告采购项目基础上进行的互动式谈判。谈判的期限是指从谈判的准备阶段到谈判的终局阶段之间的时长,通常从谈判者着手准备谈判时起到报价的有效期结束时止。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