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口头协议给的土地不可以收回。 1、土地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口头赠予未依法进行登记,未发生物权变更,不可以收回;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3、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网络暴力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为了防止和应对这种现象的发生,我国于2014年10月份,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即《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此项规定旨在首次清晰地定义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范围,明确了自媒体等渠道的网络信息转载行为的过错认定原则。另外,该法规还为我们提供了规范网络水军行为的有效措施。
普遍来说,需要满足如下三项条件才可被认为是房屋的合法使用者。 首先,户口条件是极其重要的考量因素。 若您的户籍并不在此次拆迁的房屋内,即使您实际拥有并占用这间房屋,我们也无法将您纳入房屋使用者之列。 其次,居住条件也是我们考虑的关键所在。 所谓的实际占用即实质性地占有和居住于此,特别要关注的是房屋在面临拆迁之前您是否确实居住于此。 当然,如在此房基础上曾经有过居住经历,尽管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外出租住其他地方,但只要在此拆迁房屋居住期间感到困难且被迫选择外租,这样的情况依然符合我们对于房屋使用者的定义要求。 最后一点是关于他处无福利房的限制。 此处说的“他处”仅限于上海市的行政区域之内。
农民对取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自用建房,而不能行使处分权。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有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民取得宅基地,只能自用建房,而不能行使处分权。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特定条件下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一并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具体要看土地证的性质,因为国有土地证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划拨地,另一种是出让地; 划拨土地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如果要过户,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变成出让性质的即可过户; 而出让土地是可以办理过户的,直接带上有关证件到相关部门即可办理,只需交纳几百元的手续费。
1、土地使用者应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以寻求续约许可权。 除了因社会公众利益所需而须予以收回外,此等申请原则上会得到审批的许可。 成功取得续约批准的申请人,需与政府重新签署土地有偿占用的合同条款并支付相应的土地有偿占用费用。 2、若土地使用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出有效的续约请求,则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将被国家以无偿形式收回。 在此情况下,相关房屋的所有权亦将会自动失效。
农村征地土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噪音扰民问题通常由几个部门联合处理,主要的部门包括: 1、环保部门:如果你所在的地方的噪音超过了规定的标准,你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有权对噪音污染进行监测和管理,并可以对超标的噪音源进行处罚。 2、公安部门:如果噪音扰民的问题涉及到了公共秩序的维护,例如夜间噪音扰民,你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有权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3、城管部门:在一些城市,城市管理部门(通常被称为城管)也会负责处理噪音扰民的问题,特别是那些由于街头摊贩、商业广告等导致的噪音问题。 4、房管部门:如果噪音问题发生在住宅小区内,例如由于邻居装修或者其他活动导致的噪音扰民,你也可以向小区的物业管理或者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到当地的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宅基地复印件及原件,到县级国土局办公室进行核对,户主申请宅基地置换。 申请表由居住地的村委会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农村自建住房必须有两个许可证,一个是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另一个则是施工许可证。
1、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而且,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定。 2、除此之外,有些地区还有分类,比如说湖南长沙就是分三个区片的:一类区片65000元/亩;二类区片59000元/亩;三类区片53000元/亩,但是福建厦门的一类区片为15.5万元/亩;二类区片为12.5万元/亩;三类区片10.7万元/亩。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涉及拆迁农民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