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农村修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拆迁安置协议纠纷可以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进行处理,当事人对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子倒塌属于自然灭失,倒塌后应该及时申请重建,如果两年内不重建,则算自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拆迁时也不会有补偿。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这样处理的:(1)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2)根据行政诉讼法“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处理农村占用农田建房纠纷,首先可以请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当事人对于人民政府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人死后土地是否收回要看土地的性质,具体如下:我国的土地种类繁多,不仅有共同的耕地,还有草原、林地、宅基地等。事实上,土地的性质不同,继承问题也不同。一、耕地,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耕地和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子女已分户,则在老人去世后,此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相当于是销户。但是如果在家庭分家时对土地划分有明确的约定,在子女分家后分配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但老年人原有的耕地会重新分配。二、林地可以继承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老年人即使去世,其子女也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权。
拆迁补偿钱不要交税。拆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发给的补贴,依法免缴相关税费。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征收土地进行拆迁的补偿内容有: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来制订,还应当结合土地的地段及原用途来进行确定。
建房只要占用了耕地就会被全新拆除。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人都不得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宅基地纠纷打官司的步骤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争议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1、原告是宅基地纠纷直接的利害关系人;2、被告是明确的;3、原告对于起诉的请求和事实明确;4、原告起诉被告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