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通常需要60天。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可以。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1、申请“商标数字证书”;仅商标代理组织需要进行本步骤的操作。2、下载并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和安全应用控件;仅商标代理组织需要进行本步骤的操作。3、登录网上申请系统,选择书式,提交商标网上申请;4、缴纳商标规费;商标代理组织应当在提交申请前向商标局足额预付商标规费。5、确认网上申请是否提交成功。成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后,商标局要求递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的,应当按规定办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以下这些材料: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间是1个月,办理著作权登记的,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音乐作品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音乐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音乐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和转让。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从另一个角度讲,著作人身权,特别是署名权的行使和保护,不仅关系到作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
办理流程:一、填写申请1、注册用户名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A, 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B, 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C, 权利范围、软件用途D, 技术特点E,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