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1、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状态。 (二)区别: 1、意志因素不同: 一般而言,过于自信的过失排斥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间接故意不排斥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认识因素不同: 就过于自信的过失而言,虽然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但行为人认为由于主客观条件比较好,因而在其看来,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非常小;就间接故意而言,行为人对哪一种可能性较大通常没有预见。”
纲领性文件指正式表述出来、严格信奉和坚持的原则、条例、意见和教训的条文或概要。 政府、政党、社团根据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任务而规定的奋斗目标和行动计划。泛指起指导作用原则。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减刑权应由监狱行使。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登报前需要向报社或者与报社合作的媒体机构提供登报时的相关资料,并确认内容无误。登报时需要问清楚相关单位指定的什么报纸,一般情况登报需要在市级或省级以上才具有法律效应,登报成功后第二天即可见报。减资公告是指当一个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在省级及以上报纸进行减资公告。当一个公司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省市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报酬,可通过双方协商。 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房子过户给三岁子女的规定为:产权过户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或者按照房屋买卖过户。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捡到别人手机不归还属于侵占他人财产。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相同点: 1、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3、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不同点: 1、含义的不同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不属于警察。 警察是世界通用的一种维护治安的职业。 2、分类不同 警察的含义更广,囊括的种类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检察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3、创立时代不同 中华民国于1935年施行新制法院组织法及刑事诉讼法,正式采行检察官制度。 中国警察的创办,当在1904年或1905年,最早不会早于1903年。由此可知,中国警察的历史,大约是100年。”
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是:1、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检察院可对公安局法院等机关进行监督,行使检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