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请律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就包括经济有困难的这部分当事人。 只不过,有没有钱请律师也不是仅凭当事人的一面之词的,需要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提供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法律顾问不一定是律师,但他必须是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律师,可以接受企业的聘请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去情形有: 1、合同中免责条款制定有可能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无效; 2、合同中免责条款的主要目的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没钱请律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就包括经济有困难的这部分当事人。 只不过,有没有钱请律师也不是仅凭当事人的一面之词的,需要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提供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法律顾问可以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寸照片。如果工伤职工本人亲自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工伤职工近亲属为工伤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提供近亲属证明,如果单位为工伤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单位批准文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民事诉讼是主要是关于财产纠纷和人身损害两大类的争议,一般以金钱赔偿为主。不会判刑。但是,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下列规定行为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传。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
收到法院传票不去后果如下: 1、拘传到庭。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所以,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你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 2、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若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 因此,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后,一是要核对是否真实,是否诈骗行为,二是若确定真实的,则应该积极出庭应诉。
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其进行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8、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 9、证人的品行可信性; 10、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 在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我们可以让证人回忆当时的情况,看证人对同一事实的描述会不会前后产生矛盾,如果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之前的证言相互矛盾,但是可以做出合理解释的,应当采用庭审中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