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及时退还就不犯法。但是如果私自留下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较大,卖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买家申请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后续又收到卖家货物的,建议双方参考以下处理方式:如果买家需要这件货物的,建议联系卖家协商付款操作,具体的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买家已经不再需要此货物,建议联系卖家协商退货处理,具体的退货细节问题建议双方协商确认。
可以退还剩余金额,拒不退还的,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12315)投诉处理,理发店销售的预付费充值卡,消费者在充值后不希望继续服务的可以退还剩下的金额。 如果办卡协议中无约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如果企业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否则就属于违法。
理发店销售的预付费充值卡,消费者在充值后不希望继续服务的,可以退还剩余金额。拒不退还的,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12315)投诉处理。
电话费充错对方不退违法的。电话费充错对方不退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对此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其按照规定退换话费。只要有证据证实话费充值错误,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只能要求对方协助将话费返还到你的手机账户上,而并非返还现金。
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指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不受此限。
直接反诉好。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反诉还是另行起诉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如果是同一法律关系,可以进行反诉,节约诉讼成本。
当事人双方私了,并签订协议,一般来说任意一方是不可以随意反悔的。只要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且符合法律法规的,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是有效的协议,是不可以反悔的。随意反悔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完协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定协议的效力。如果是无效的协议,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在公司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劳动者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答辩人是被告,被答辩人是原告。在民事诉讼中,所谓答辩,是指被告或第三人对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和事实进行陈述或提出抗辩意见,进行答辩的人称为答辩人,对方则称为被答辩人。所以在进行答辩时,被答辩人只能是原告。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签了调解书是不能反悔的,生效的调解书是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当予以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外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如果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