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
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雇主需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损害赔偿。工伤是指在工作场所以及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所遭到的人身伤害。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主要看是否满足无罪释放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但并不表示就一定构成犯罪,如果经侦查证明不构成犯罪的,或经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的,都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
开除15年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企业违反规定辞退员工,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存在以下情形的,员工即便被公司开除,企业也无需向该名被辞退的员工支付任何的补偿,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是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被辞退员工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这些情形下辞退员工,企业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幼儿园扣工资属于以下情形的,合法: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其他。
国家占用农民土地后,需要对农民进行赔偿,费用有以下几个: 土地补偿费;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等等。 对于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
单位过失犯罪主体应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前述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单位犯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有土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补偿: 1.征地补偿费; 2.拆迁补偿费; 3.征地规税费; 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5.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 1.征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的性质,是土地所有权“转权”时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的费用,如有“转嫁”土地使用者行为,在补偿时应计算在补偿成本中。 2.拆迁补偿费。根据相关法规,拆迁房屋,应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补偿费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所得到的补偿; 对用地单位来说,拆迁补偿费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的情况:情节特别轻微,是在受到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情况下才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如实陈述了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造成的后果,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