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可以先申请对有精神病的一方做一个鉴定,鉴定后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参加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原告达成协议,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需要根据房子面积确定。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乘以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乘以0. 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乘以1%; 4、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乘以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等。
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首先,一定要注意审查出卖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不能过分轻信中介;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一般是三方协议,即房屋出卖人、中介及房屋买受人共同签订,如果房屋买受人只是与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严格审查中介机构的代理权限;其次,要仔细审查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版本,有其注意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价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时间、相关权属证书办理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约定,修改法律风险较大的合同条款。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来离婚,但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可以与对方协商,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不可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在一年内还是可以提出赔偿请求的。 离婚后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女方在哺乳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论是否军婚,女方提出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同时,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是否是残疾人,不影响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双方可能协商解决,签订好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不必去法院诉讼。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虽多为金钱债权,但并不以此为限。非金钱债权,例如具有财产上价值的物品为给付标的的实物债权,以及以提供劳务等不具有财产价值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在其不能实现时,也常常发生财产上的损害,从而由非金钱债权转化为金钱债权(损害赔偿或违约金),为了确保该种债权的实现,自然可设定担保物权。
复印件不可以办理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签订协议,需要公证,可以在公证处签订协议,也可以签订协议后提供给公证处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协议书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离婚协议并不具备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政府出台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书所具有的公示效力,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此除非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例外规定,持离婚协议的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机关不应予以办理。
抵押分为以下六大类: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因此,虽然发生债务时不动产被有条件地转让了,但是在全部债务偿清后,所有权马上就被收回。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一般为土地和房屋等。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 3、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4、财团抵押 指以企业的全部财产作为一个整体而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的铁路财团制度两种形式。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为英国衡平法上的法律制度,其标的物为企业现在及将来的财产总和,设定者在担保权实行前,有权就其标的之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及处分;担保物于浮动担保实行之时始为特定。 5、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6、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