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22:56
孩子的爸爸死在爷爷奶奶前面,孩子有继承权,孩子还有个姑姑,孩子户口没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爷爷奶奶死之前没有遗嘱,姑姑可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房屋吗,房产局会不会给她过户呢
您好,您孩子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孩子父亲先于孩子爷爷奶奶死亡的,由孩子代替父亲的位置继承孩子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孩子和姑姑都有继承权,孩子姑姑无权私下买卖房屋,并且,孩子姑姑如果真私下把房子卖了,到办理过户环节也会涉及到继承的问题,需要先解决继承问题,一般不会直接过户。
但为了避免什么环节出现纰漏,可提起诉讼主动要求进行遗产继承,或与孩子姑姑协商。具体事宜可拨打谭律师1566160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