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