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钱没付,合同并不失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并且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也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因此,如果没有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存在,那么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其余款项。如果想解除合同,就要看合同的解除条款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协商解除情况,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解除方根据合同约定,适用违约责任的,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另外就解除合同达成新的合意,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一般来说,签了合同就有效了,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因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