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拘役比管制刑罚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罪犯。
2.限制程度不同: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管制期间的犯罪分子需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刑期不同: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4.刑期的折抵不同: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折抵拘役刑期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