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一般都是在20号以后缴纳,但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社保在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