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首先要收集该员工平时的不足之处,然后找员工谈,如果员工不同意就需要采取下一步措施。下面是一些证据举例: 1、日常工作过程中注意收集员工不胜任工作及行为举止违反公司规定的证据。 2、单独当面告知员工,注意要提前准备好“不适合”具体的数据和证明。 3、倾听员工的反馈,如果答应离职的,要让员工自写一份辞职信。如果员工不认同公司对他的评价,管理者是需要使用证据来说服员工接受和认同,再沟通自愿辞职事宜。 4、管理者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公司劝退员工不合理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的,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01'06'' 盗窃手机行政拘留15天可以进行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行为人的这些行为不能达到刑事犯罪,达到的,就不能按照该条处罚,而是按照刑法的盗窃罪来进行处罚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1'44''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情况下,一般要等主犯归案之后才能判刑,只有主犯逃跑一年以上没有办法抓获归案的,才能把现有的罪犯进行这审判和宣判。从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来说从犯判处的刑罚不可能比主犯重,但如果从犯有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比如累犯,那么从犯判处的刑法就会重于主犯了。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知,主动自首当天可不可以回来,需要视具体情况确定。司法机关根据对本案案情具体情况的斟酌,要考虑案件的复杂性、自首人的可靠性等诸多方面因素。
00'47'' 证据链闭合是指缺少任何一个就不能得出唯一肯定的答案的一系列证据。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公安刑侦人员在破案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证据,当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有秩序的衔接组合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要环节,能够完整地证明其犯罪过程,方可判定其有作案嫌疑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刑事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