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承担主要责任就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在工厂上班手指受伤,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 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
赔偿标准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劳动者患病后,享受一定期限,最长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病假工资。如果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2、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一般的由于自身状况出现的病情一般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当然好的单位会发一些营养费之类的费用);所以最好能参加医疗保险.如果是工作性质的疾病包括交通事故(上,下班半小时内)可以算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没有特殊情况法院周六、周日是不上班的。法院是国家机关中的审判机关,法院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上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法律上没有直接对此作出规定,只是规定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的,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该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劳动者既可以选择交通事故索赔,也可以选择工伤事故索赔。如果交通事故得到的赔偿少于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则应赔偿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符合工伤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此,根据您的情况,如果流产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
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员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员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