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下夜班出车祸,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没有规定可以提前一个小时下班。但是得安排一个小时的哺育时间。 对于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正常时间没有使用哺乳时间,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下班辅警警服不可以随便穿。协警和辅警都是一个意思,严格讲是公安机关警力辅助力量,不是警察。警察是国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公务员编制,都是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去的。协警没有执法权,没有编制,待遇低下,随时都会被辞退。协警主要在公安机关基层部门,由于公安机关基层警力缺乏,又无法在短期内补充新生力量(公务员),所以基层便出现了协警、联防队员、巡逻保安等形式的辅助力量,而且成本低。全国各地协警的服装都不同,有的穿保安服、有的穿黑色训练服、有的甚至是仿制警服,有制服但是没有执法权。所以辅警下班警服不可以随便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相关规定,交警有不同的班次,轮换值班,因此24小时都有交警贴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下班辅警警服不可以随便穿。辅警着装是指按规定穿着全市统一的辅警制式服装,在岗在职的辅警,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装,下班以后是不宜着装警服。 辅警非因公外出、旅游和下班后不应着装。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停职期间不得着装。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内应将脱下的制式帽子挂在相应的挂帽处,帽徽朝下,参加会议时,应将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辅警着装时,不得佩戴其它与辅警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标志。执勤期间腰间不得佩戴钥匙、手机等有碍执行勤务的挂饰附件。”
提前下班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单位同意,擅自提前离岗,一般按早退处理,如果经常性早退,可能会被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予以辞退。提前下班算不算旷工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旷工作出明确概念性规定。 旷工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日不工作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缺勤的行为,劳动者无故旷工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也可解除聘用合同。
下班时自己骑车摔伤了不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