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3、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5、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6、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7、双方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有以下情形: 1、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3、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4、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 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
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以下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不予支持的情况有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