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去世后物业费由房产继承人承担。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小区的入住率大于一半即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假如入住率大于3成小于一半,那么必须要等物业费交满5年才能够成立。 2、确保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之后,可让5名或以上的业主一起去小区本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业委会建立的申请,一般情况下街道办事处都会给出回复,并且辅助业主成立准备小组。 3、准备小组建成后,物业公司需在15天之内把业主的名单材料交到办事处,再让办事处将资料交给准备小组,小组的人员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写好业主公约一类的规章程序,然后在小区公示。 4、接下来筹备小组需要推荐业委会的组成人员,再将候选人的资料、业主大会的步骤、选举的途径等等资料交到办事处来申请召开业主大会。 5、然后再通知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和所有的业主进行投票,最后将投票公示,之后带着有关的资料去房地产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最后带着备案证明去派出所拿到印章即可。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起诉。前一任业委会负责人拒绝移交业委会相关财务、公章和资料,影响业委会正常工作,使其无法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小区管理的工作职责,侵犯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因此,业主有权对拒绝移交的责任人提起维权的民事诉讼,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前任业委会拒绝移交业委会文档、财务账目和资金及其公章,违反了小区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其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前任业委会业委会负责人进行移交是法定义务,迟延移交或者拒绝移交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其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其他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协助移交。
内容:业主尽量不要把垃圾放在门外。从环境方面来讲:垃圾放在门口一旦时间过长就会散发难闻的味道并且还容易滋生细菌,所以为了健康还是尽量不要把垃圾放在门口。从公共方面来说:楼道等公共区域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不仅仅是影响到美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和相邻关系,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起诉。《民法典》第286条的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承担的义务有,不得在共有部分任意弃置垃圾、违章搭建,不得随意侵占通道等。
内容:关于“业主必须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说的业主就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只有房屋产权人才能处理房屋。另外还有一些情况是,业主属于共有产权人,比如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共同买房,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另一方也算是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楼顶的防水还在质保期之内,哪怕是因为楼下业主使用不当所造成的问题,一般都由开发商来承担维修的责任。对于因为漏水,造成家里的家具、家电损失或者装修造成了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赔偿的责任。 2、如果楼顶的防水已经失效了,过了质保期,是因为业主的原因,比如私下改造所带来的问题,这个维修责任就应该由业主本人来承担。如果不是业主的责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对楼上的防水进行维修。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的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建造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等。
业主委员会成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车位买卖流程:车位检验→签约→缴税→过户。 1、车位核验 所需资料: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位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时间:一般10个工作日。 2、签约(包括网签、定金协议及买卖合同三部分) ①网签 网签价为车位原购买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车位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已婚的需要配偶的同意出售证明)、银行卡。 ②定金协议(与一般房屋买卖相同,超10万的部分要做资金监管) ③买卖合同(与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相同) 3、缴税(契税:原值×3%;印花税:原值×1‰) 所需资料: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原车位购买发票。 4、过户 买卖双方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部分城区需要提前预约过户好)。 所需资料:①卖方: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车位原购买发票;②买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还需提供缴税后的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