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住建局同意,住建局是行业主管部门,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中起规则制定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 第五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是否必须是房本上登记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说的业主就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只有房屋产权人才能处理房屋。另外还有一些情况是,业主属于共有产权人,比如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共同买房,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另一方也算是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补助或补贴,但不享有工资。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托决定和执行共同管理中的一些事务。 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可分为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聘任的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如秘书等。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是一个职业,因此不享有薪金待遇。但是,问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业主共同管理事务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答甚至付出一些费用如通讯费等,因此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者补助或者补贴。
业主被困电梯如果超过2小时,意味着达到事故标准,但被困电梯中能否要求赔偿,要根据事故情况而定。如果电梯事故对人员造成了人身和财产损害,根据伤情,责任单位需支付医疗费等赔偿。如果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目前没有可申请精神赔偿或者其他赔偿的这种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个车位两辆车换着停是可以的,但具体还要看小区的管理条例。有些小区一个车位是可以登记多个车牌的,但同一时间只能停放一辆汽车,在登记的汽车中,只要有一辆扫描进入了车库,其他汽车就无法再进入,或者需要另外收费。而有些小区管理比较落后,规定一个车位只能登记一辆汽车。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的权属应当依据合同确定。通过出售和附赠取得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车库车位出租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使用权。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主去世后物业费由房产继承人承担。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小区的入住率大于一半即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假如入住率大于3成小于一半,那么必须要等物业费交满5年才能够成立。 2、确保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之后,可让5名或以上的业主一起去小区本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业委会建立的申请,一般情况下街道办事处都会给出回复,并且辅助业主成立准备小组。 3、准备小组建成后,物业公司需在15天之内把业主的名单材料交到办事处,再让办事处将资料交给准备小组,小组的人员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写好业主公约一类的规章程序,然后在小区公示。 4、接下来筹备小组需要推荐业委会的组成人员,再将候选人的资料、业主大会的步骤、选举的途径等等资料交到办事处来申请召开业主大会。 5、然后再通知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和所有的业主进行投票,最后将投票公示,之后带着有关的资料去房地产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最后带着备案证明去派出所拿到印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