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出卖人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五条 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为善意的,可以认定房屋买
要想确定开发商延期交房,首先买受人就要知道什么时间视为开发商完成交房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房屋的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如下: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首先享有房屋所有权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
第十九条第一款:《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在适用上应作如下理解:(1)房屋善意取得中“善意”的判断标准:买受人信赖房屋登记簿中关于物权登记的记载,不知道出
第十七条登记人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擅自转让给他人,借名人以其对房屋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借名人能够证明买受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
本案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发生在法院查封房屋之前,而且申请人不能举证证明出卖人与买受人存在恶意串通。买受人已经支付购房款并实际占有该房屋,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系因房管
第二十条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
第十九条第一款:《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在适用上应作如下理解:(1)房屋善意取得中“善意”的判断标准:买受人信赖房屋登记簿中关于物权登记的记载,不知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