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决定受理案件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
区分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解决当事人间的合同争议,有四种可以选择的途径,即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仲裁审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申诉
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
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有时间规定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原则: 第一,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是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职能就是通过法定机构和法定程序,妥善处理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发生的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二,合法、公平、及时处理争议。 第三,第三,保障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 集体合同争议作为劳动人民争议的一种,是指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本单位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时所发生的争执。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