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有: 1、交付纠纷,主要是房屋过户登记的纠纷和房款交付的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纠纷,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 3、一房二卖纠纷; 4、房屋质量纠纷。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二手房新政对借贷的规定是:二手房贷款的最高额不能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格即其确认价格和成交价格两者中较低者的70%。 二手房贷款根据借款人的人品、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以公司名义买二手房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避免购买二手房纠纷: 一、检查证件是否齐全; 二、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 三、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四、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五、房产证要注意; 六、购买福利房是否合法; 七、共有人的问题不可小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的方法是: 1、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要看好房产证,房产证上会明确标明独有还是共有; 3、双方应共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去查询房子的产权等情况; 4、自己应到辖区派出所内查询。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3.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
如果买卖合同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中介机构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是买方自己造成的,他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责任,中介费不退回。如果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8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
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当事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2、录入、校验房屋信息。 3、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4、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5、签字确认。 优点如下: 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二手
二手房协议购买合同书内容有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地址与产权情况;房款、期限、地点;违约责任说明; 合同约定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以及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房产权属是否清晰,有无纠纷; 2、房产是否有影响使用的瑕疵; 3、房产金额,自己够不够付,需不需要贷款,要贷多少; 4、过户费用,由谁付; 5、房产过户办理时间及交付时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