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付的定金能要求退还,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以下几种情况,定金是可退的: 1.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 2.开发商对房子本身情况进行隐瞒,违背公平、诚信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延期交付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交付质量不合格房屋是违约行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买受人可采取的救济措施: 1.实际履行。 2.解除合同。 3.赔偿违约金及损害赔偿。 4.承担违约侵权责任。 《合同法》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股权的交付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最重要的法律行为。股权是无体财产,不可能像有体物一样进行物理形态的移转,其交付转让与物的交付转让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完整有效的股权交付应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两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出资后,公司必须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出资证明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股权凭证。
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主张交付顺延或逾期交付免责,如有明确的政府文件或命令要求开发商须延后复工情形的; 则在此通知延后的期间可顺延交付或逾期免责,但超出此类通知期间的逾期天数,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至于因新冠病毒疫情导致项目无法完成重大关键采购或审批、验收等,直接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的,则情形更为复杂; 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和举证。在目前情况下,如开发企业的项目涉及可能延期情
企业因延迟复工导致不能按时交付订单的处理是应当积极与厂家联系,一面联系直接的产品生产厂家; 同时也需要关注上游生产原材料提供情况,以及生产所需的配件供应情况,如果出现供应风险,需要尽快更换供应商或者寻找备选方案。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疫情导致地产开发项目停工的开发商可以延期交付房屋。 《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疫情导致地产开发项目停工的开发商可以延期交付房屋。 《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疫情导致地产开发项目停工的开发商可以延期交付房屋。 《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