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在以下情况下发生: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首先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最后,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三)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但是对于代位继承人是第几代的晚辈直系血亲,法律并无限制。 (
养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养祖母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都可以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第2款第3款,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 (3)继承关系不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
对于遗嘱来说不存在代位继承,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去世的,相应份额发生法定继承,由老人其他的继承人平均继承分割。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