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1、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2、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3、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交养老保险和劳动者个人交的区别:企业交养老保险具有法律强制性,劳动者个人交取决于劳动者是否自愿;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劳动者个人交可以选择缴费档次;企业交养老保险和在单位工作的职工共同缴纳,劳动者个人交的,费用自己承担;其他。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所有,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企业裁员人数由企业自己决定,但达到一定人数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另外,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不得停止缴纳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 由此可见,企业裁员可以裁二十人以上或者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企业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调查核实,用人单位不协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企业征用土地的年限是20年。 在过去企业征地的年限都是50年,但是根据调查发现中小企业正常周期只有8-12年,所以国家为了土地的利用率更高,对于企业征地的年限进行了裁剪,由过去的50年缩短为20年。
企业可进行经济性裁员,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向被裁员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移交被裁员工的档案。 因为被裁员工的档 案管理部门应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被裁员工档案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被裁员工实为失业人员,对他们的档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因而还要依照有关失业人员管理的法规对企业被裁员工的档案进行管理。
劳动争议会对企业造成影响。首先,劳动争议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影响工作效率。其次,劳动争议可能导致劳动力的流失,造成人员成本的增加。最重要的是,劳动争议可能引起舆论的负面反响,打击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从而导致信誉受损,品牌价值降低,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一、对违纪员工处罚设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处罚权是规章制度中最为敏感和重要的部分,用人单位处罚权的设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合目的性。 2、适当性。 3、范围性。 4、限定性。 5、明确性。 二、对违纪员工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处理人性化; 二要证据完备化; 三要程序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