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 第二,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 第三,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
工程款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行使。 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 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行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放弃。 民事权利的行使由权利人的意思决定,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得干涉。 意思自治原则赋予民事主体充分的意志自主和自由,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先受偿权属于民事权利,属于私权,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
承包人优先权,是指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未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且经承包人催告后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工程是属于优先的债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我国民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放弃抗辩权优先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签订放弃抗辩权优先协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放弃抗辩权优先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放弃抗辩权优先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如果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资不抵债,您应尽快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确认经济补偿金债权,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一旦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您可以凭生效文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其作为职工债权的优先受偿地位。同时,注意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关键证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