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的起算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形下,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应当首先确定主债务的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最高额保证的期限为六个月。具体而言,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并不意味着双方夫妻关系解除,即使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 1、承担责任的具体方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 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保证条款是借款合同保障贷款人实现债权的重要约定。对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合同的种类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借款合同的担保,当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借、贷、担保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由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同时向贷款方出具书面还款保证书的形式。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6条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可知,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包括: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我国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本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 1、违反法律会依法受到强制矫正。 2、法律是各类规则中的最低准则。 3、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特征有:法律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则,这是法律特殊性的表现
保证期间的性质?我国担保法中所规定的保证期间是债权人转嫁债权风险的权利的存续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 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潜在的,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了请求,保证人才从潜在的责任人变成现实的责任人。 在此期间内,债务人的财产状况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债权人只有及时行使权利才能有效地控制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主债务,也可以使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及时向主债务人追偿。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