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欠的目的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债务清欠,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利益,是一般债务清欠的基本目的。 第二类:债务清欠,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 第三类:债务清欠,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务清欠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或者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不再是目的,而是债权人达到债务清欠目的的一种手段,不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债务清欠首先要审核确认。具体而言: 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 4、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 在此期间为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对于夫妻因为感情恶化或者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以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夫妻假离婚,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 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外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 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 该约定是无效的,法院有权责令或者强制
公司债务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失效的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收购公司后收购人是否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由收购协议决定,一般情况下收购人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债务。 因此建议收购方在决定收购某家公司之前,一定要做好监制调查工作,充分了解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的、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的、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函或询证函,符合法定的情形除外
对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债务的产生、使用的情况综合判断夫妻双方的承担比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承担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