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能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 (1)支付破产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
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需要注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经的同意。《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的抗辩权是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债权债务一人处理时合同不会继续,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是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这种情形叫债的混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
债权和债务可以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如果对方同意的话,这种情况是可以存在的。通常情况下,债务和债权应该分属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但是,在商业竞争中,特殊情况下可以将债权和债务同时转让给同一个人,这也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经济风险,增加资金运转。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夫妻债权债务因混合而消灭的法律依据: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有下列规定: 1.《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合
离婚有债权债务的分担:离婚有债权债务时,债权的归属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至于债务的承担,应当分几种情况来处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则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债务的注意点: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 四、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