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法律依据】 《合同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1、债的履行,即清偿。 2、债的解除。 3、抵销。 4、提存。 5、债务免除。 6、混同。 7、债务更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破产债权申报有以下相关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
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出现原因: 一、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二、特定承受。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公司不承担,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和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分开的,公司的法人作为个人对所在公司的债权债务原则上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1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接管企业的财产,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分立前公司和分立后存续、新设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2、分立后存续、新设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股东的姓名(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3、分立解散公司注销手续的办理方案(仅指新设分立形式中的原公司); 4、原公司资产划分后分立各方所拥有的财产范围和所承接的债权、债务;
合同法中债权债务转让规定:(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