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者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的财产。属于共同房产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第1是、在夫妻婚姻的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第2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以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离婚时女方能分一半的房子。而双方如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约定了份额,比如女方99%、男方1%,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按照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房产的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但是十七条规定了,婚后一方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婚前创办的公司是个人的,股权也是个人的,但是结婚之后,个人经营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包括股权的分红、配股、股权增值的部分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遗嘱或赠与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该条表明除以个人财产从事投资经营的收益为夫妻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对方全款购买或婚前已经还完贷款,那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买的,婚后继续还贷,那么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同时都有义务负担一半还贷。 至于在房产证上加上谁的名字,要是属于共同财产,加不加离婚时候共有的部分都要平分。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产,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方婚前个人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