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旨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交通运输部制定、公布的规章。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部门管辖。行政检查由执法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影响报销医疗费用 断保期间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个人账户的钱也不能用了。 2、影响享受生育保险 需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 3、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 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4、其他影响 比如往届生考研时,有些大学就要求提供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的社保缴纳证明。 另外在当地落户、子女上学等多方面,也有社保正常缴纳时间要求。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当兵的好处:1.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 2.家庭优待金。 基础标准:每年度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 增发部分: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100%,专科生按基础标准增发50%; 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家庭优待金按基础标准的3倍发放,同时享受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政策。 3.部队津贴。两年合计约2.54万元。 4.退役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9000元,两项合计1.8万元。 5.学费补偿(减免)。本、专科标准不超过8000元/年,根据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据实补偿。本科四年补偿费用约1.6-3.2万元,专科三年补偿费用约1.5-2.4万元。
新人进看守所一般第一道程序,就是检查法律手续及进行体检,确认是否符合收监的条件。 (1)看守所必须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副本)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法院的押票收押。 (2)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3)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 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 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综上所述,第一道程序就是进行身体检查。
派出所备案对个人就业方面会有限制。很多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中大多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如国家电网招聘中就明确规定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对很多国有单位而言,这基本上是通例。 单位人事部门会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如果一位在校大学生有了犯罪记录,招聘也会泡汤了。除此之外,“案底”对出国、升学甚至对子女的入党、入职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如果该土地证是房产的土地证,其不过户的影响不大,但是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在其土地转让之后应当办理土地证过户。如果不过户可能导致其土地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业主无法维护自身其权益。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起诉书的基本写法: 起诉状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项。 一、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况、案由等。标题要写明案件性质和文书种类名称,如写“刑事诉状”、“民事诉状”或“行政诉状”。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双方,写时依照先原告人后被告人的顺序,分别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案由要写明案件名称,如离婚、继承、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事项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有关民事、刑事或行政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事实和理由首先要写明侵权行为或犯罪的事实及双方争议的具体内容,要把何时、何地、何人、何种手段、情节经过、造成何种后果危害、各自应负的责任,以及实质性分歧等写清楚。然后,要根据事实和证据阐明理由,具体写法可采取先写事实后写理由的分述法,也可采取边写事实边讲道理的夹叙夹议法,视案情而定。 三、尾部。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四、附项。应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民法典第九十七条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本条不仅规定了机关法人的经费要求、机关法人的范围及何时成立,还限定了机关法人可以从事民事行为的范围。可以说,本条统领了我国所有机关法人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