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更不能继承,所以不存在农村宅基地继承权人的说法,但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继承。
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可以。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是: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
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户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罚款,在宅基地却确权之前,可以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 2、超出部分有偿使用 部分地区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至于缴纳费用具体是多少还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积越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会更多。 3、强制收回 (1)其实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情况很少有强制收回的情况,但是也部分情况下是会进行强制拆除的,比如建新房却未拆除旧房,强制占有的宅基地,用欺骗手段获得的宅基地等等情况。 (2)此外,对于那些已将农村户口注销的,但是农村宅基地还存在但无人居住的,也无人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无条件收回。 4、暂时保留 (1)部分农村宅基地超标其实是不适合拆除的,这时可以通过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集体会议进行讨论,一般会给予暂时保留的处理方法。 (2)这种暂时保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这几种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比如拆除后会影响相邻居住人员的居住安全,将予以暂时保留,或者是将这栋拆除后,会影响村集体的公共利益,那么该房屋也将暂时保留。
1、进行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所以可知公民间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 2、进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说明当地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处理公民之间的纠纷。 3、通过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说明通过协商、行政的处理,公民都不服的,能上法院起诉。
1、进行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所以可知公民间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 2、进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说明当地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处理公民之间的纠纷。 3、通过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说明通过协商、行政的处理,公民都不服的,能上法院起诉。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同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是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户是指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所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一本户口簿中所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村集体组织成员需建住宅,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