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不可以过户给个人,使用权可以过户给个人。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内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批示;国土局进行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无异议完成过户。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首先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所有权,不能进行买卖。其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并不能自由买卖,转让需符合限制条件。
农村房屋放弃协议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写清楚该房屋的基本信息,当事人自愿放弃房屋的产权,房子的产权归谁,该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以及效力,最后需要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备注姓名。如需公证还可以到公证处公证。该协议书必须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具备上述几点,协议内容才有效。
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农村宅基地过户应由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后公示十五日即可完成过户。
农民的宅基地不可以转让。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擅自转让。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如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转让农村宅基地时,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交易。
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