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不能进行分包。 如果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的属于肢解发包。但是法律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所以基础工程是不能进行分包的。 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是违法的行为,以此签订的分包合同由于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属于无效合同。
合法的分包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分包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或者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 2.只进行了一次分包,也就是说,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禁止二次分包。 3.分包给的施工单位是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工程。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非法分包工程的法律责任如下: 1、非法分包的单位会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并且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不合法。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 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建筑工程中可以专业分包的项目包括行业垄断的项目。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出现意外事故时,总包方以及分包方需共同承担法律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 当两人或以上的当事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连带责任主体时,受害者有权力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人士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赔偿义务。
对于分包工程的采购环节,尚未纳入必需进行招投标的范畴之内。
1.民事责任部分: 请注意,如果因为违法分包导致工程质量无法满足规范规定并且由此引发损失的话,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须共同承担起连带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损失的范畴应该涵盖诸如返工费用、拆除重建费用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等等方面。 2.刑事责任部分: 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是,违法分包一直以来都是质量安全的重大潜在风险,如果不幸因此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那么涉事各方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负担相应的刑事责任。